发表时间:2024-02-29 17:00:49 点击量:次 分享到
各部门、单位:
为优化我校肿瘤生物工程、智能医药工程、细胞生长因子与疾病、分子医学等四个自主设置交叉学科的管理,进一步做好学科建设和研究生教育工作,根据《温州医科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温医大〔2017〕51号)和《温州医科大学第五届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指导委员会》(温医大〔2021〕76号),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启动调整自主设置交叉学科专业指导委员会委员工作。主要原则如下:
一、自主设置交叉学科专业指导委员会委员基本要求
(一)遵守宪法法律,学风端正、治学严谨、公道正派。
(二)学术造诣高,在交叉学科或者专业领域具有良好的学术声誉和公认的学术成果。
(三)主任委员要求教授及具有正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博导优先,全职在岗,原则上在法定退休年龄前能够任满一届,一届四年;其他委员要求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研究生导师优先。
(四)关心学校建设和发展,有参与学术的热情和能力,能够正常履行职责。
(五)身体健康,无违法违纪、无学术不端、无重大医疗事故。
二、自主设置交叉学科专业指导委员会委员遴选办法
自主设置交叉学科的负责学院牵头本次调整工作,请参考《温州医科大学关于成立自主设置交叉学科专业指导委员会的通知》(附件1)从交叉学科的组成学科(详见附件2)中推荐交叉学科主任委员和委员,优先考虑第五届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指导委员会委员,每个委员会的总人数原则上不超过20人。
调整委员须填写《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教育自主设置交叉学科专业指导委员会委员推荐表》(附件3)(以下简称“推荐表)”。
研究生院根据学院推荐,结合交叉学科建设发展需要,提出建议名单,经学校学术委员会投票表决同意后确定。
请牵头学院于3月11日下午4点前将被推荐委员的推荐表和《温州医科大学自主设置交叉学科专业指导委员会推荐委员总名单》(附件4)的附件扫描盖章版交到同心楼401学科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research@wmu.edu.cn。
联系人:黄萍 王教志;联系方式:0577-86699025。
附件1:《温州医科大学关于成立自主设置交叉学科专业指导委员会的通知》
附件3 温州医科大学自主设置交叉学科专业指导委员会委员推荐表.doc
附件4 温州医科大学自主设置交叉学科专业指导委员会推荐委员总名单.doc
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院
2024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