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22-03-14 13:58:25 点击量:次 分享到
各学院、部门:
根据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关于开展2022年度全国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专家库更新与报送工作的通知》(学位中心函[2022]1号)要求,专家库的建设与更新是保证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工作质量的基础性工程,学校根据通知精神开展2022年度全国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专家库的建设与更新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推荐条件
1. 政治立场坚定,作风正派,愿意承担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任务,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岁;
2. 现为我校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或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含兼职导师)。
二、更新内容
1.原有专家信息更新
请各学院、部门将原有专家按照《专家库数据结构及填写说明》(附件1)的要求,对其信息进行更新完善,主要包括更新专家基本信息、联系信息和学术信息,并补充行政职务、党内职务、职称、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和兼职情况等信息。原有的《专家信息汇总表》由学位办单独分发至各学院、部门,由各学院、部门通知相关专家进行更新。
2.新增专家信息报送
各学院、部门组织新增专家按照《专家库数据结构及填写说明》(附件1)的要求,在《专家信息汇总表》中进行新增专家的信息填报。
3. 删除不适宜承担监测工作专家
原有专家中已离岗或因为年龄、身体健康等原因,不适宜再承担监测工作的,须在信息表中进行标黄注释,学校将统一在系统上进行删除。
三、时间要求
请各学院、部门将原有专家信息更新后的数据和新增专家的信息数据审核后进行汇总,将专家信息汇总表的电子版于2022年3月28日前发送至 wzmcyjsyxwb@163.com ,纸质版(纸质版须所在学院、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于3月28日报送至研究生院。
四、特别说明
1.为了避免返工,影响效率。请严格按照《专家库数据结构及填写说明》(附件1)的要求进行信息规范填报,否则系统将不能识别。
2.原有专家的《专家信息表》将发送至各学院、部门,此项内容包含大量个人信息,请各单位负责人务必确保信息保密,以防专家信息泄露。
3.《专家信息表》中表头字段背景色的黄色为必填项、橙色为二选一必填项、灰色为选填项。
4.原有专家中已离岗或因为年龄、身体健康等原因,不愿再当评审专家的,须在信息表中进行标黄注释,学校将统一在系统上进行删除。请相关培养单位确认无误后上报学位办。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林振星、黄萍,0577-86688010
联系地址:温州市茶山高教园区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院学位办(同心楼624办公室)
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院
2022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