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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医科大学2021年第一批博士研究生复试通知

发表时间:2021-05-18 12:31:56 点击量:次 分享到

根据《温州医科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和《温州医科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温医大研〔2019〕40号),我校第一批博士研究生复试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材料复核

      考生须根据学院要求提供材料复核,复核不合格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基本材料要求如下:

(一)硕博连读

1.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学生证原件

2.英语水平证明材料原件

(二)“申请-考核”制

        1.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

 2.应届生须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及研究生学生证原件;往届生须提供毕业证书(本科和研究生)和学位证书(学士和硕士)原件。在境外获得学位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原件

3.英语水平证明材料原件

4.《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原件

5.临床医学硕士往届毕业生须提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原件

6.职称证明材料原件(若有)

上述材料中1-3为申请学术型博士学位必须提供的材料,1-5为申请专业型博士学位考生必须提供的材料。

二、复试安排

(一)复试负责学院

       各学院负责专业和联系方式详见 附件1:复试负责学院.xls

(二)复试时间和名单

复试时间为2021年5月25日之前(具体时间以复试负责学院通知为准)。资格审查通过名单和复试具体安排详见各复试负责学院相关通知,具体如下:

复试负责学院代码

复试负责学院

资格审查通过名单

复试比例

复试通知链接

001

第一临床医学院(信息与工程学院)

【001】温州医科大学第一临床医学院(信息与工程学院)2021年第一批博士研究生资格审查通过名单 .xlsx

【001】温州医科大学第一临床医学院(信息与工程学院)2021年第一批博士研究生资格审查通过名单(递补).xlsx

   1:3

http://ygb.wzhospital.cn:8015/wyyy_gzb/yjsk/home/xwnr.aspx?ksdm=530&id=134980

002

第二临床医学院

【002】温州医科大学第二临床医学院2021年第一批博士研究生资格审查通过名单.xlsx

【002】温州医科大学第二临床医学院2021年第一批博士研究生资格审查通过名单(骨科).xlsx

   1:3

http://www.wzhealth.com/news/show-11750.html

003

眼视光学院(生物医学工程学院)

【003】温州医科大学眼视光学院(生物医学工程学院)2021年第一批博士研究生资格审查通过名单 .xlsx

【003】温州医科大学眼视光学院(生物医学工程学院)2021年第一批博士研究生资格审查通过名单 (递补).xlsx

   1:3

https://graduate.eye.ac.cn/graduate/Project.asp?tid=23&ClassID=16&sid=416

004

检验医学院(生命科学学院)

【004】温州医科大学检验医学院(生命科学学院)2021年第一批博士研究生资格审查通过名单.xlsx

1:2

http://jsxy.wmu.edu.cn/info/1041/5721.htm

005

药学院

【005】温州医科大学药学院2021年第一批博士研究生资格审查通过名单.xlsx

1:2

http://yxy.wmu.edu.cn/info/10444/92215.htm

006

基础医学院

【006】温州医科大学基础医学院2021年第一批博士研究生资格审查通过名单.xlsx

   1:3

http://jcyxy.wmu.edu.cn/info/1036/3718.htm

007

口腔医学院

【007】温州医科大学口腔医学院2021年第一批博士研究生资格审查通过名单 .xlsx

   1:2

http://www.dentist.ac.cn/show/9/5683.html

009

公共卫生与管理学院

【009】温州医科大学公共卫生与管理学院2021年第一批博士研究生资格审查通过名单.xlsx

   1:3

http://wgxy.wmu.edu.cn/info/1231/2911.htm

010

精神医学学院

【010】温州医科大学精神医学学院2021年第一批博士研究生资格审查通过名单 .xlsx

   1:3

http://jsyx.wmu.edu.cn/info/1119/2231.htm

015

创新创业教育学院

【015】温州医科大学创新创业教育学院2021年第一批博士研究生资格审查通过名单.xlsx

   1:2

http://cxcy.wmu.edu.cn/info/1021/1661.htm

016

卓越中心

【016】温州医科大学卓越中心2021年第一批博士研究生资格审查通过名单.xlsx

   1:3

 由学院另行通知

* 入围复试的考生若放弃复试资格,则进行顺位递补,复试考生科研业绩和综合素质成绩均须大于60分。

(三)复试方式和内容

复试主要采用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面试方式,具体形式以学院通知为准。各学科专业成立面试小组(原则上至少由5名正高职称专家组成,其中至少3名博士生导师)对候选人进行集中面试。面试小组对考生学术素养、外语水平、培养潜质、思想政治素质及品德考核等进行综合评价。

(四)拟录取名单确定

根据复试成绩进行排序,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五)专业内导师调整

        复试成绩合格但由于招生计划所限,未被一志愿报考导师录取的考生可在相同二级学科内申请导师调整。各专业组根据调整后的实际情况组织二次复试,按照二次复试的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

三、复试要求

(一)纪律要求

在候考区和面试区,考生须自觉遵守考场规则并服从考场管理人员指令。

(二)线下复试疫情防控要求

1.考生在考前须避免有违健康、防疫的一切活动。来复试途中考生应高度重视交通、住宿、饮食安全和自我防疫保护。

2.复试当天,考生需自觉服从学校防疫工作人员的统一安排,按要求配合做好健康码核验、体温检测等防疫措施,建议考生全程佩戴口罩。

3.所有考生须符合健康码为绿码、体温正常且无相关症状要求。考生是既往感染者(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或2周有流行病学史(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近距离接触过来自中高风险地区人群),须提前告知复试学院。

4.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变化,我校将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和属地管控政策,对博士招生考试工作作出相应调整,确保考生和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请考生及时关注学院网站,所有信息以最新通知为准。

(三)线上复试要求

1.操作要求

我校主要采用“毕为云复试平台”作为本次网络远程复试的平台。面试时采用“双机位”,第一机位为电脑,第二机位为手机(可提前备好手机支架)。如果电脑本身配置的摄像头、话筒效果较好,可直接使用。如果效果不理想,需要额外配备摄像头、麦克风和音响设备。电脑推荐安装最新版 Chrome 浏览器,且尽可能使用有线网络进行视频面试。手机需保持电量充足,并设置为“免干扰模式”、“屏幕常亮模式”。

复试时,考生应距离第一机位屏幕30cm左右,并保持双手在电脑屏幕中显示,面试过程中不得随意转换视频连接界面。第二机位从侧后方45°距离本人约50cm处拍摄,确保面试导师能够从第二机位清晰看到第一机位电脑屏幕。形象姿态上要求考生衣着得体,全程五官清楚显露。

毕为云复试操作流程详见平台《考生操作手册》。考生须按各学院要求参加复试平台的模拟演练和培训,确保复试顺利进行。

2.环境要求

复试须在网络通畅、光线适宜、安静、无干扰、相对封闭的独立空间(在校生原则上不得在宿舍内复试)进行。复试场所考生座位1.5m范围内不得存放任何书刊、报纸、资料、其他电子设备等。复试前提前关闭移动设备的通话、录屏、音乐、闹钟等可能影响正常复试的应用程序。复试过程中严禁他人进入复试房间。复试结束后及时退出毕为云复试平台上的面试房间。

3.其他事项

网络复试时考生需准备好以下考试用品:

1)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

2)黑色签字笔和空白A4纸

3)学院要求准备的其他考试用品。

复试过程中,如遇网络或信号等原因造成的通信效果不佳或中断等故障时,考生须立即联系相关学院的复试小组工作人员,按要求启动应急预案相关措施。

四、体格检查

请考生于规定时间内将三甲医院体检报告(至少含胸部透视检查、血、尿常规、肝功检查)邮寄至复试负责学院。6个月内已参加所在单位体检(三甲医院体检)的考生,可提供既往体检报告复印件。

五、监督保障机制

(一)博士生招生工作始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做到程序透明,操作规范,结果公开。

(二)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有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作伪并核实,将取消其申请资格、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且下一年度不再接受其申请。

(三)如经查实,导师有违反招生纪律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或有明确违背公平公正原则的严重违规行为,将取消该导师三年内的招生资格。

(四)拟录取考生有以下情况之一者,经查实即取消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资格。

1. 提供的材料不真实;

2. 应届硕士生入学前未能毕业或获得硕士学位;

3. 受刑事、行政或纪律处分。

 

                                                                                                                                              研究生院

                                                                                                                                                     2021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