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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温州医科大学2012-2013学年文明寝室评定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3-09-25 10:56:00 点击量:次 分享到

各学院: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生社区文明寝室建设,营造文明、和谐、舒适、优美的寝室环境,培养学生健康、良好的文明习惯,根据《温州医学院文明寝室评定办法》(温医党社〔2013〕01号)文件精神,决定于近期开展温州医科大学2012-2013学年文明寝室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学生社区内所有全日制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寝室。

二、评选要求

对照《温州医科大学文明寝室建设标准》(附件1),在文明风范、环境卫生、遵纪守法、民主参与、特色建设等方面综合表现优秀的寝室可以评选校级文明寝室。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取消评选文明寝室的资格:

(一)寝室安全卫生检查有1次以上(包含1次)整改记录(见附件2,以学生社区工作部(处)检查结果为依据);

(二)寝室成员有受违纪处分;

(三)寝室成员有酗酒、赌博、攀爬防护网等不文明现象;

(四)寝室成员有存放或使用学校违禁电器、灶具等。

三、评选数量

2012-2013学年校级文明寝室按各学院寝室总数(包括混合寝室和见、实习学生寝室)的10%评定。

四、评定步骤:

(一)学生申报、学院推荐阶段。各学院自行组织学生积极申报,在结合学校安全卫生检查结果、严格审核申报材料的基础上,向学校按比例推荐校级文明寝室,被推荐的学生寝室需填写《温州医科大学校级文明寝室推荐表》(见附件3),学院填写《温州医科大学文明寝室推荐汇总表》(见附件4),于9月27日前将纸质材料汇总至学生社区工作部办公室(学生公寓7号楼219室),电子版发送至wzmcshequ123@163.com。

(二)学校审核、评定阶段。学生社区工作部(处)召集学生寝室卫生管理和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对参评文明寝室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校级学生文明寝室予以发文表彰。

五、奖励办法:

(一)学校对获奖寝室授予荣誉证书。

(二)学院按照《温州医科大学普通本专科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办法(试行)》及《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相关规定,对本专科文明寝室成员或研究生寝室成员给予加分。

中共温州医科大学委员会学生社区工作部
一三年九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