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16-11-27 14:59:37 点击量:次 分享到
一、学校简介
温州医科大学是浙江省省属重点建设大学。学校可溯源至创办于1912年的浙江医学门学校,1958年8月由浙江医学院从杭州分迁至温州建立,初名“浙江第二医学院”,后以校址所在地改名为“温州医学院”,2013年更名为“温州医科大学”,2014年成为教育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和浙江省政府共建高校。
学校1958年开始招收五年制本科学生,是全国首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现拥有临床医学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9个博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含自主设置专业);有生物学、生物医学工程、基础医学、临床医学、护理学、中西医结合、药学、中药学等8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口腔临床医学等60个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含自主设置专业);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生物医学工程、护理、药学、公共管理等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设有临床医学一级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拥有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资格;设有33个本科专业和2个本硕连读专业,并具有招收外国留学生和港澳台学生资格。目前有全日制在校生15600余人(不含独立学院——温州医科大学仁济学院),其中博士研究生100余人,硕士研究生2700余人,学历教育留学生近700人。
学校现有教职员工及医护人员9300余人(含各直属附属医院),其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1400余人。学校本部现有专任教师1328余人(不含独立学院),其中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312人,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378人。目前有研究生导师1000余人,其中博士生导师120余人。一批优秀教师入选“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省特级专家、省高校特聘教授、省“151人才工程”等。
近年来,学校承担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数量为1200余项,其中包括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973计划”首席科学家项目在内的国家级项目近490项。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50余项,其中国家科技进步奖二等奖4项(其中3项排名第一,1项排名第二)、国家技术发明奖二等奖2项(分别排名第一、第三)、中华医学科技奖一等奖3项、中国药学会科技奖一等奖1项、浙江省科学技术重大贡献奖1项、浙江省科学技术奖一等奖7项等。学校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2项、省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6项。
学校现拥有国家临床重点专科2个,浙江省“重中之重”重点学科一级学科2个,浙江省“2011协同创新中心”1个,浙江省高校重点学科12个(其中2个已经建成),浙江省医学重点学科群1个,浙江省医学重点学科已经建成了15个、正在建设的13个(其中省医学支撑学科8个、省医学创新学科5个)。拥有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1个,省部级及以上重点实验室(研究中心)12个,其中包括省部共建教育部重点实验室1个、省部共建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1个、卫生部研究中心1个、卫生部重点实验室1个、浙江省重点实验室8个。
学校现有4个校区,总占地面积1900亩,校舍建筑面积55万多平方米。馆藏纸质图书超过191万册,电子图书超过295万册(包括博硕士论文库),并拥有数据库53个,其中外文数据库20 个,包括SCI、Scopus、Wiley和LWW等数据库, 其它数据库内容涉及全文期刊、百科全书、考试学习平台、数字音乐、视频学术报告等多种类型。
学校主办、编辑出版6种学术期刊、1种学术报刊。其中《温州医科大学学报》、《肝胆胰外科杂志》、《中华眼视光学与视觉科学杂志》为中国科技核心期刊;《中华眼视光学与视觉科学杂志》为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核心版收录期刊;《Eye and Vision》为英文期刊,2014年获中国科技期刊国际影响力提升计划项目资助。学校拥有5所附属医院,其中4所为三级甲等医院,同时在浙江省各地设有16所非直管附属医院(临床学院)。
学校积极推进教育国际化,与19个国家(地区)的78所高校、教育科研机构建立了良好的交流合作关系,开展包括互派学者、联合培养博士生、互派留学生、合作研究等各种形式的合作项目。分别在泰国东方大学、纽约州立大学合作成立了孔子学院。
学校的发展定位是:以本科教育为主,积极发展研究生教育;以医学学科为重点,多学科协调发展;立足浙江,服务全国,面向世界;办学特色鲜明,在国内外有一定影响的高水平教学研究型大学。
二、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业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的工作能力,在学科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医学科学人才。
三、招生类别、学制
我校招收计划外自费全日制博士生和硕士研究生,一般均为3年。
四、报名
(一)资格
1、持有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的香港、澳门考生或持有“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台湾考生。
2、学位要求:
(1)报考博士生:
①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
②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毕业硕士生(最迟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2)报考硕士生:
①具有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②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最迟在入学前取得毕业证书)。
持海外教育机构学历的,应到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3、品德优良,身体健康;
4、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
(二)报考点
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可任选一报考地点,并在该报考地点安排的考场参加初试。
1、北京: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联系人:秦彦超
电话:(00852)28936355,图文传真:(00852)28345519
地址:澳门罗理基博士大马路614A-640号龙成大厦5-7楼
电话:(00853)28345403,图文传真:(00853)28701076
(三)报名
面向港澳台地区研究生招生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缴费。
1、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2016年12月1日至12月15日,全天24小时接受网上报名。
(2)考生应在规定报名时间登录“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网址为http://www.gatzs.com.cn/)”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并上传电子照片。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
(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4)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均应按报考点要求进行现场确认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时应按要求提交本人网上报名编号、有效身份证件、学士学位证书或硕士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可于录取前补交,但须提交应届在读证明原件)。
(3)考生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和电子照片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4)考生按报考点要求缴纳报考费。
(5)报考点打印《考生报名信息确认表》,考生签字确认后交报考点留存。
(6)考生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报名材料副本。
五、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复试两个阶段。
(一)初试
1、初试时间:2017年4月8日至9日。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2、初试地点:北京市:由北京理工大学安排
广州市:由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安排
香 港:由京港学术交流中心安排
澳 门:由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安排
3、初试笔试科目:初试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均为笔试。
①博士初试笔试科目:英语和两门业务基础课(医学教育专业基础课为医学教育学,其余专业从病理学、免疫学、生物化学、局部解剖学四门科目中任选其一),详见招生专业目录,满分均为100分;
②硕士初试笔试科目:英语、一门综合或两门业务课。英语满分为100分,综合科目满分为300分,两门业务科目满分均为150分。
(二)复试地点、时间:
1、复试时间:2017年5月15月之前,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复试地点:温州医科大学;
3、复试办法另行通知。
六、录取
我校根据考生的报名资料、考试成绩、导师意见及体检结果综合评核后,确定录取名单。录取通知书于6月中旬由我校函寄考生本人。
七、入学
新生于2017年9月中旬前报到入学。具体时间以“入学通知书”中注明的为准。新生报到时,由招生单位进行身体复查,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
新生应按时报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书面向招生单位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八、学习年限和学费
全日制硕士生和博士生的学习年限为一般为三年,最长学习年限不超过五年。计划外自费全日制硕士生学费为2万元/年,自费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费为3万元/年。
研究生收费标准和奖助体系详见网页通知。
九、学位
课程学习合格、学位论文答辩通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可获相应的学位证书。
附件1:温州医科大学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附件2:温州医科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附件3:温州医科大学2017年研究生招生初试科目考试范围
单位代码:10343 地址:温州市茶山高教园区温州医科大学邮递区号:325035
联系部门:研究生院电话/传真:0577-86689753
联系人:叶老师温老师 Email:wmczs@126.com
网址:http://www.wmu.edu.cn/à研究生招生 微信平台:wzykdxyjsy
上一篇:
温州医科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下一篇:
温州医科大学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