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17-11-23 12:54:00 点击量:次 分享到
各学院、单位:
为加强一流学科建设绩效考核,提升一流学科建设水平,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印发的《浙江省一流学科建设绩效评估办法(试行)》文件精神,决定对我校省一流学科开展绩效评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
1.重点建设高校的优势特色学科:临床医学各二级学科和药学学科;
2.浙江省A类一流学科:医学技术;
3.浙江省B类一流学科:基础医学、生物学、生物医学工程、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护理学、中西医结合、口腔医学。
二、工作安排与要求
1.各学院、单位要组织相关学科,下载填写《温州医科大学2017年度省一流学科建设报告》和《温州医科大学学科建设基础数据表》,并按要求准备好相关佐证材料,本次评估相关数据统计时间为2016年1月1日到2017年11月30日。
2.各学院、单位要组织相关学科开展建设绩效自评工作,下载并填写《温州医科大学2017年度省一流学科建设自评表》。
3.请各学院、单位于2017年12月1日(周五)前,将审核签字盖章后的《温州医科大学2017年度省一流学科建设报告》、《温州医科大学学科建设基础数据表》、《温州医科大学2017年度省一流学科建设自评表》和相关佐证材料(一式1份)纸质版报送至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院学科办,同时发送word版和PDF版(盖章)至邮箱:86397765@qq.com。
4.请各学院、单位务必按要求及时报送相关材料,并对填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益琼 王志斌 联系电话:86699026
联系地址:温州医科大学茶山校区同心楼624室
附件1: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一流学科建设绩效评估办法(试行)》的通知.doc
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院
2017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