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17-12-04 11:14:04 点击量:次 分享到
各学院、单位:
根据《浙江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开展浙江省中医药重点学科建设申报工作的通知》(浙中医药【2017】25号)(附件1),决定组织开展浙江省中医药重点学科建设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我校可申报的中医药重点学科类别有创新类、继承类、服务类。
(一)创新类学科是指亟需发展的交叉、前沿、新兴、边缘学科,要求中医药特色鲜明、比较优势明显和发展前景较好,并具相应工作基础和人才队伍,且未曾纳入国家、省中医药重点学科计划。
(二)继承类学科是指以传承和发展中医药理论,总结中医药学术发展规律为主要内容,并具备较好的工作基础、较强的研究能力及相应人才梯队的学科。
(三)服务类学科是指以提供中医药科技公共服务资源为主要内容,包括科技信息、数据管理、实验动物、成果转化推广服务内容和功能,体现公益、基础、开放、共享等特征的学科。
二、申报条件
(一)创新类、继承类、服务类学科面向高等医学院校、科研院所和市级(含市级)以上医疗卫生单位,继承类学科在前述基础上还须具备中医传统理论研究团队。
(二)学科须有明确具体的学术发展目标和相对稳定、有标志性成果基础的研究方向,预期学术水平能达到国内领先或先进。
(三)学科具有结构优化、专业合理、素质优良的学术团队。学科带头人为正高职称,学术知名度较高,组织协调能力较强,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7周岁。
(四)具备较高的科研、临床、教学整体水平,未曾发生科研不端行为或重大医疗事故。
(五)申请单位重视学科建设工作,能提供学科建设工作相应的人、财、物等综合保障,对立项项目给予不低于1:3的配套经费。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学科请认真填写《浙江省中医药(中西医结合)重点学科申请书》(附件2),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二)申报学科须经单位学术委员会论证、单位审核,并将申请材料于12月11日前汇总后统一报研究生院学科办。
(三)申请材料包括纸质申请书一式11份和相关附件3份,申请书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86397765@qq.com,纸质版交学校茶山校区同心楼624室。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益琼王志斌 联系电话:86699026
附件1:浙江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开展浙江省中医药重点学科建设申报工作的通知.doc
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院
2017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