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23-04-27 08:40:54 点击量:次 分享到
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基地):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全国教育大会、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提升研究生导师、辅导员协同育人成效,经研究,决定开展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导辅协同育人项目培育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入推进学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工程,聚焦实现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增强导师和辅导员立德树人、培养人才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促进研究生全面健康发展,切实提升我校研究生教育水平。整合育人要素,凝聚育人共识,完善育人体系,优化评价机制,强化实施保障,探索形成具有可示范、可引领、可辐射、可推广、可持续的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全力推动新时代我校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
二、申报工作
(一)申报对象。学校各二级学院,包括各研究生培养基地。
(二)申报数量。第一临床医学院(信息与工程学院)、第二临床医学院、眼视光学院(生物医学工程学院)不超过2项;其他学院不超过1项。
(三)申报程序
1.学院推荐。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择优推荐,填写《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导辅协同育人项目申报书》(见附件1)及《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导辅协同育人项目汇总表》(见附件2)。申报纸质材料于2023年5月20日前统一报送至同心楼617室,电子版发至邮箱:admin.postg@wmu.edu.cn。联系人:刘美华,联系电话:0577-86699232。
2.专家评审。研究生院组织评审专家,对各学院推荐的项目进行遴选,并形成我校导辅协同育人优秀项目推荐名单。
3.公示立项。研究生院对推荐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无异议后正式公布实施。
三、项目管理
(一)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导辅协同育人优秀项目培育建设周期为2年。研究生院对每个项目给予一定额度的工作经费支持,重点项目资助经费为1万元,一般项目资助经费为0.5万元。项目所在学院可结合实际,给予一定的政策、经费配套支持。
(二)为保证工作质量,项目管理实行中期检查和结项验收。项目若未能按期、按质量完成建设目标,将予以撤项并追回支持经费,所在单位不得申报下一轮申报。
(三)项目培育建设期满后,研究生院将组织专家对各个育人项目进行终期验收。验收合格的项目学校将制作《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导辅协同育人优秀项目成果集》进行宣传推广。
四、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学院要充分认识导辅协同育人项目培育工作的重要意义,精心统筹实施,深挖特色优势,打造具有院级鲜明特色的高质量导辅协同育人优秀成果,推动新时代研究生思政工作创新发展。
(二)创新形式,务求实效。各学院要结合本院实际,坚持守正创新,不断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充分发挥育人合力,满足学生多样化的实际需求,全面展示学院师生的崭新面貌,切实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和育人成效。
(三)强化推广,提升影响。认真总结凝练好经验好做法,发挥优秀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充分利用信息媒体新技术,加强项目宣传推广力度,奋力谱写新时代新征程研究生教育工作新篇章。
附件2: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导辅协同育人项目申报汇总表.docx
温州医科大学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
2023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