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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温州医科大学“明日之星”创新奖评选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3-04-27 12:13:29 点击量:次 分享到

各学院:

为促进温州医科大学优良校风学风建设,优化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环境,培养具有实事求是、严谨踏实、奋发进取、开拓创新精神的优秀人才,温州医科大学校长李校堃将个人所获中国光华工程科技奖奖金20万元无偿捐赠学校设立“明日之星”创新奖。现将2022“明日之星”创新奖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温州医科大学全日制在校硕博研究生、本专科学生。

二、奖励标准及名额

“明日之星”创新奖每年限额8人,研究生与本专科生各4人,奖励标准10000元/生。

三、申报条件

(一)申请“明日之星”创新奖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2.品学兼优,思想觉悟高,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勤奋学习,成绩优异。

(二) 申请“明日之星”创新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学术科研与临床工作中获得重大突破;

2.参加国际交流活动,并产生重大影响;

3.作为第一负责人代表学校参加国际或国家级学科竞赛,取得突出成绩;

4.为学校改革和发展提供建设性的意见或建议,并被相关部门采纳;

5.在抗击疫情、服务基层、服务西部、校园文化、社会实践、公益志愿等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

四、评选流程

1、学生申报:符合条件的学生自愿申报,申请人须及时向学院递交《温州医科大学“明日之星”创新奖申请表》一式两份及相关佐证材料,照片2张(1张免冠1张生活照与文本分开研究生申报须经研究生导师同意。

2、学院推荐:学院推荐工作小组对申请人所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学院可以通过现场答辩、会议评审等方式择优推荐候选人参加学校评审。拟推荐人选名单要求在本学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

研究生候选人推荐:各学院根据研究生在校生规模确定推荐名额,其中第一临床医学院(信息与工程学院)、第二临床医学院、眼视光学院(生物医学工程学院)、检验医学院(生命科学学院)、药学院在校生≥400人的学院推荐名额不超过2人(请按照推荐先后排序),其他学院不超过1人。

本专科生候选人推荐本专科学生数1000人以下的学院可推荐1名候选人,1000人及以上的学院可推荐2名候选人(若推荐2人,请按照推荐先后排序)。

3、学校复审:组织相关专家组成评选小组,进行书面复审,推选一定数量的“明日之星”创新奖学校候选人。研工部、学工部对复审通过的候选人进行网页公示。

4、现场评审:网站公示无异议的候选人参与现场评选,择优推荐8人为温州医科大学“明日之星”创新奖获得者。

5、颁奖:获奖者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学校授予荣誉证书并颁发奖金。

五、相关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明日之星”创新奖的推荐工作,成立由学院分管领导及辅导员、班主任、学生代表组成的推荐工作小组。要广泛听取意见,保证公开、公平、公正地开展评选活动,推荐出真正起表率作用的优秀学生。

2.各学院按照推荐人数进行排序上报,2023年520日前分别将纸质推荐材料报送至研工部和学工部、学生处教育管理办公室。研究生推荐材料电子稿发送至admin.postg@wmu.edu.cn;本专科生推荐材料电子稿发送至xsc@wmu.edu.cn。

联系人:陈小英美华

联系电话:86699232、86689766。

 温州医科大学“明日之星”创新奖申请表.docx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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