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11-05-25 12:20:00 点击量:次 分享到
各学院研究生会:
根据《温州医学院研究生会章程》及省学联代表大会组织选举规则有关文件的规定,经校党委、省学联批准,决定于2011年6月12日召开我校第九次研究生代表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代表大会的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密围绕学校第四次党代会提出的目标和任务,团结带领广大研究生,解放思想、求实创新,奋发成才,为创建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医学名校贡献青春和智慧。
二、代表大会的主要议程
1、听取并审议温州医学院第八届研究生委员会工作报告;
2、审议并通过《温州医学院研究生会章程》(修正案);
3、选举并产生温州医学院第九届研究生委员会。
三、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及产生办法
我校第九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名额143人。代表名额(见附件2)根据各学院研究生的人数及工作需要等实际情况分配。部分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及部门负责人代表名额单列,单列名额分配至各相关学院。研代会的代表由选举单位经差额选举产生,代表的构成应具有广泛性。各选举单位请于2011年6月2日前将代表名单及汇总表报大会筹备委员会。大会筹备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小组,负责对代表的产生和资格进行审查。
(一)代表条件:
1、研代会代表必须是具有温州医学院学籍的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积极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较强的集体主义观念和社会责任感,有较强的议事能力;
3、遵纪守法,自觉遵守校纪校规,无受到违纪处分;
4、勤奋学习、品学兼优;
5、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工作能力强,为广大同学所信任。
(二)代表的产生
1、确定代表候选人名单。选举单位根据分配的代表名额和有关要求,在学院党组织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组织所在单位研究生充分酝酿协商,提出代表候选人推荐名单,并按多于应选代表20%的比例确定代表候选人名单。
2、选举产生代表。代表候选人确定后,各选举单位可召开研究生代表大会或研究生大会差额选举产生正式代表。
3、代表候选人获得的赞成票数超过实际到会有选举权人数的一半,方可当选正式代表。得票过半数人数超过代表分配名额时,从高票到低票,取足应选名额。最后一位应选名额有两名以上候选人同票时需重新投票,得票多的当选。
4、代表产生后,按大会筹备委员会安排组成代表团,推选出代表团团长。代表团团长一般由研究生会干部担任。
四、委员名额、委员候选人名额及产生办法
温州医学院第九届研究生委员会候选人21名(名额见附件3),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17名委员组成温州医学院第九届研究生委员会。
(一)委员候选人条件
1、研代会代表必须是具有温州医学院学籍的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
2、有较高的政治觉悟和思想觉悟,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能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2、能自觉遵纪守法、模范执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在同学中能起到先锋模范作用。
3、学习勤奋刻苦,成绩优良,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工作勤恳踏实,认真负责,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
4、为人诚实谦虚,能广泛听取广大同学的意见和要求,切实关心同学们的利益,群众基础良好。
(二)委员候选人的产生
1、委员候选人的产生办法采用自下而上提名推荐、酝酿协商的方式进行。考虑到工作交接等需要,部分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及部门负责人候选人名额单列,单列名额分配至各相关学院。各选举单位根据民主集中制原则,按照分配的名额推荐,经组织考察、协商,提出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和考察材料,并按多于应选名额20%的比例确定委员候选人。各单位候选人名单及推荐表于2011年 6月 2日前报大会筹备委员会(学院路校区联系人:胥刘秀,联系方式:13758453923,633923;茶山校区联系人:车宝光,15157753636,643636)。
2、候选人名单经筹委会审核后,提请校党委、省学联同意,正式确定候选人名单。
召开第九次研究生代表大会是我校研究生政治生活中的大事,希望各级研究生会在党组织的领导下,认真做好第九次研代会代表的酝酿、选举工作和研究生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的推荐工作。全校广大研究生要以实际行动,勤奋学习,扎实工作,以优异的成绩迎接第九次研代会的胜利召开。
温州医学院第九次研代会筹备委员会名单上一篇:
关于2011届研究生毕业及就业若干问题的说明下一篇:
关于换领二代身份证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