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21-11-23 15:33:13 点击量:次 分享到
各学院:
根据《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优秀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温医大〔2014〕62号)等文件精神,为做好2021年研究生社会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一)奖学金
1、“生物药械”奖学金:特等奖学金 2人,5000元/人;一等奖学金1人,2000元/人;二等奖学金1人,1000元/人;三等奖学金2人,500元/人;
(二)助学金
1、“生物药械”助学金:二等助学金14人,1000元/人;
(三)推荐名额分配
1、奖学金:第一临床医学院(信息与工程学院)、第二临床医学院、眼视光学院(生物医学工程学院)不超过2人;其他学院不超过1人。
2、助学金:原则上持有低保证、建档立卡学生优先考虑,第一临床医学院(信息与工程学院)、第二临床医学院、眼视光学院(生物医学工程学院)不超过2人;其他学院不超过1人。
校级进行联合评审。
二、评选对象:
研究生社会奖助学金申请对象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纳入国家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
三、申请社会奖学金基本条件:
(一)思想品德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思想觉悟高,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二)突出表现
在抗击疫情、服务基层、服务西部、社会实践、公益志愿、校园文化等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并在以上方面至少获得院级以上荣誉。
(三)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研究生,不得申请奖学金: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处分;
2.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
3.未按时注册;
4.保留学籍、休学或延期毕业期间;
5.学校认定的其他情形。
四、奖学金评定注意事项:
(一)申报:在符合基础条件的基础上,学院可以结合《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进行综合评价,根据学生综合表现确定奖学金获奖人员。
(二)研究生奖学金申请者,其成果须为在读期间所取得;硕博连读研究生在注册为博士研究生阶段之后,其成果须为博士研究生阶段所取得。
(三)社会奖学金在校期间均只能享受一次。
(四)已经获得本年度国家奖学金、卓越奖学金、叶碧绿奖学金、毛江森奖学金等优秀奖学金同学不再重复申报社会奖学金。
五、评审程序
(一)个人申请。
申请社会奖学金:研究生本人登录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http://authserver.wmu.edu.cn/authserver/login?service=http%3A%2F%2FXinXi.yjsy.wmu.edu.cn%2Fallogene%2Fpage%2Fhome.htm)--科研--科研成果录入,完成个人科研成果登记;进入奖助--奖学金--选择优秀研究生奖学金--生物药械奖学金/康泉奖学金,完成信息录入,并提交。(学生申报截止时间由各学院根据本学院工作进度确定)。
申请社会助学金:研究生本人登录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http://authserver.wmu.edu.cn/authserver/login?service=http%3A%2F%2FXinXi.yjsy.wmu.edu.cn%2Fallogene%2Fpage%2Fhome.htm)进入奖助--奖学金--助学金--生物药械助学金,完成信息录入,并提交。申请助学金请上传贫困证明(低保证、建档立卡相关证明等)。
(二)学院初评。各学院完成初审,并根据通知要求对申报学生的材料进行初评、排序;对申请助学金学生的材料进行审核;并于11月30日前将学生的纸质申请表及证明材料交学校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办公室同心楼617办公室。
(三)学校审定。学校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复审申报材料,提交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根据名额最终审定,并在全校进行公示。
(四)申诉处理(公示期内)。如果对奖学金评审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阶段向学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诉。
六、材料报送
(一)请将相关汇总表的电子版和纸质版、申请学生相关证明材料纸质版(证明材料务必齐全);
(二)相关材料需于11月30日前将电子版发送admin.postg@wmu.edu.cn,纸质版交同心楼617。
温州医科大学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