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21-10-27 12:29:13 点击量:次 分享到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12〕342号)和《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教财〔2014〕1号)、《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教育收费及奖助体系实施办法》(温医大〔2014〕62号)等文件精神,经学生个人申请、学院初评推荐、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办公室复核、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议,拟确定以下同学获得国家奖学金,现予以公示:
一、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应新旺、胡孙理、杨选鑫、姜文晓、温子娜、邓拓、施策、王成、邓礼明、厉秀纯
二、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排名不分先后):
陆璐、朱定朝、陈海琼、胡渊博、李畅畅、蒋欣宇、袁晨晨、邵海凌、卢红伟、陈绍徊、应一博、严浩妮、钱奔衡、胡新力、孔丽君、刘世星、王凌波、李纯雪、张何魏、柳立潇、蒋凡、邵君宜、薛蓓慧、朱冬勤、黄娜、李元、杨盈楠、陈炜康、方路成、曾韩前、郭城楠、李慧慧、朱璇、应一莎、金之怡、童欣亚、张影、周可馨、袁新寓、周晓峰、陈丽琼、张佩瑶、周思遥、赵成佳、潘文豪、胡雯佳、徐诗雯、闫聪聪、陈林、王思宇、林书丹、曾家鸿、李雅辉、徐红燕、魏绍银、管彬、刘思豪、林温曼、彭一一、邵雪丽、薛鹏鹏、史嫣楠、罗兰子、王谢民、翟媛媛、姚佳丽、徐航莹
如有异议,请于11月2日下午2:00前向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反映。联系电话:86699232。Email:admin.postg@wmu.edu.cn。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