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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温州医科大学第五届研究生心目中的“最美导师” 评选工作通知

发表时间:2021-11-12 15:08:50 点击量:次 分享到

 

各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研究生教育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认真落实《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根据《温州医科大学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的实施细则》(温医大党〔201925号)等有关文件精神,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导师队伍,充分发挥导师言传身教作用,激励导师做研究生成长成才的引路人。将开展第五届研究生心目中的“最美导师”评选工作,现将相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凡温州医科大学在编在岗的博导、硕导,且带过3届毕业生的均可参加“最美导师”评选。 原则上已获评历年“最美导师”荣誉称号的老师不再参评。

二、活动内涵

研究生心目中的“最美导师”评选活动是在全面深化落实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争创“一流大学”、“一流学科”的背景下开展的活动,旨在展现研究生导师为人师表、关爱学生,爱岗敬业的良好风尚,引导广大导师坚持把立德树人作为中心环节,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实现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

三、评选标准

1.以身作则,为人师表。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有较高的政治觉悟,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为人师表,作风正派,对学生严格要求。

2.爱岗敬业,治学严谨。恪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积极主动开展研究生的学术诚信与职业道德教育,严格审核和把关研究生的科研成果和学术论文,所带研究生在学术规范,职业道德等方面无不端行为。教学态度端正,认真负责,教学效果突出,在研究生培养中勤于探索、勇于创新。

3.关爱学生,师生和谐。切实关心研究生的成长成才,注意加强与研究生的沟通联系,积极帮助研究生解决学习、生活、心理和就业中的实际困难,注重研究生综合素质的提升,师生关系融洽,在学生中有良好口碑。

四、评选程序

1.学生民主推荐

各学院通过研究生党支部、研究生会等学生组织进行申报推荐,并填写《温州医科大学第五届研究生心目中的“最美导师”申报表》。同时附上相关推荐材料(一份第三人称叙述导师学术科研经历、培养的优秀学生介绍、获得荣誉、师生故事,感人事迹等,字数2000字以内;200字以内精简版介绍直接填写在申报表中,一张像素清晰的全身生活照片;申报时间具体由各学院根据评选要求自行安排。

2.学院评审推荐

学院评审并推荐校级研究生心目中的“最美导师”,推荐名额:第一临床医学院(信息与工程学院)、第二临床医学院、眼视光学院(生物医学工程学院)不超过3人;检验医学院、生命科学学院,药学院,基础医学院不超过2人,其他学院不超过1人。

学院需通过组织现场评审进行推选。根据实际情况,可设立一定数量的院级研究生心目中的“最美导师”荣誉称号,并择优推荐候选人参加校级研究生心目中的“最美导师”评选活动。

3.现场评选

研究生院于12月中旬左右组织现场评选,选出具有代表性的校级最美导师。评选现场汇报人可以是研究生个人、研究生团队讲述导师事迹,或由导师进行事迹展示与汇报。

4.学校表彰

学校在12月底前对获得温州医科大学第五届研究生心目中的“最美导师”荣誉称号的导师进行统一公示及表彰。

五、相关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评选。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把本次评选活动作为研究生思政教育工作重点工作落实好。提高评选标准,推荐具有师德师风高尚,尊重学生、理解学生、宽容学生的品质,同时业务精湛、学高身正、深受学生爱戴的最美导师,作为我校导师队伍的先进典型。

2.大力宣传、深入弘扬。各学院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在本次利用网站、微信等多种媒介对此评选活动进行宣传组织。在活动结束后研究生院将持续推进最美导师宣传工作,“最美导师”的评选结果将运用到导师复审与遴选、研究生招生等环节中。

各学院需在1130日前完成院级研究生心目中的“最美导师”评选及公示,并且将校级研究生心目中的“最美导师”推荐人附件12上交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教育管理办公室同心楼617。联系人:王桥莲,联系电话:0577-86699232,邮箱:admin.postg@wmu.edu.cn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

20211112


 附件1:温州医科大学第五届研究生心目中的“最美导师”申报表.docx

 附件2:温州医科大学第五届研究生心目中的“最美导师”候选人推荐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