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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温州医科大学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 作者:  编辑:  来源:   浏览:; 时间:2026年09月30日 17:03
  • 一、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诚实守信。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3.考生学业水平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及以上人员(毕业后到2027年8月30日)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①非本科结业生在所报考专业(或相关专业)专升本,并已取得专升本主干课程合格成绩8门以上(须由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出具自学考试成绩通知单);②通过大学英语四级(总分425分及以上,有效期5年);③在国家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一篇及以上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2026年9月30日前见刊)。同等学力考生务必于2026年10月20日前(以邮戳为准)将以上材料通过邮政EMS寄到我校,审核通过后方予以准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4.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不得报考硕士研究生的情形。

    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国家教育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考硕士研究生。

    5.考生须达到我校2027年招生专业具体要求,详见招生专业目录“备注”栏。特别提醒如下:

    (1)报考临床医学(专业代码1051开头)或口腔医学(专业代码1052开头)专业学位的考生须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且只能以本科学历报考医师资格考试。

    (2)报考内科学、儿科学、儿外科学、老年医学、神经病学、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皮肤病与性病学、放射影像学、超声医学、核医学、临床检验诊断学、外科学、骨科学、妇产科学、眼科学、耳鼻咽喉科学、肿瘤学、康复医学与理疗学、麻醉学、急诊医学、重症医学、全科医学、临床病理、口腔医学、放射肿瘤学25个专业学位的考生,入学后必须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3)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不得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正在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人员不建议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

    (4)在读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接收推荐免试生条件

    欢迎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考生攻读我校研究生。详见《温州医科大学2027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招生简章》。

    二、招生专业目录与初试参考范围

    硕士招生专业目录详见《温州医科大学2027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https://yjszs.wmu.edu.cn/yzbm/zsml/sszsml/index/2027)。

    初试科目参考范围详见《温州医科大学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科目参考范围》(https://yjszs.wmu.edu.cn/yzbm/zsml/ssksdg/index/2027)。

    专业目录中各专业的“拟招生人数”“拟招收统考生人数”为预计招生人数。接收推免生人数和“5+3”一体化培养转段人数以十月中下旬录取人数为准,届时我校会更新各专业拟招收统考生人数,请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页。

    三、报名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预报名时间:2026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每日9:00-22:00。

       网上正式报名时间:2026年10月15日至10月24日,每日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须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积极配合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根据审核工作安排按时(具体要求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教育部有关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提交补充材料,逾期不得补办。考生因报名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考生报名完成后,须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我校研究生院官网发布的通知公告,主动跟进报名审核、考试安排等全部工作要求,积极配合完成各项报考流程。

    (二)资格审核与学历(学籍)校验

    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登录研招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报名期间系统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查看校验结果。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6年10月24日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并提供相关材料。

    我校和报考点将对考生报考信息及提交材料进行全面、认真审核,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请考生在报考前务必仔细阅读我校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并认真核对招生专业目录“备注”栏中的专业要求。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一律不得准予考试(含初试和复试)、录取,随时发现、随时处理。

    (三)加分、照顾、免初试政策与专项计划

    符合享受初试加分、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免初试或报考专项计划有关条件的考生,须在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申请信息。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含复审)未通过的,不享受相应的加分、照顾、免初试政策,或不得参加有关专项计划初、复试。符合多项加分项目的考生,分值不得累加。

    1.符合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不再享受初试加分政策。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申请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的考生,须在复试前提交《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限士兵)进行复核。除教育部统一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外,我校不再另设标准。

    2.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少数民族照顾政策。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达到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考生报名时应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2026年10月24日前须将《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限士兵)发送至邮箱recruition@wmu.edu.cn进行复核。

    3.对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免初试资格的考生,应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报名,逾期不得补报。

    (四)报考点选择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相关具体要求由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定)。

    (五)其他注意事项

    1.请考生提前了解不同培养单位的导师和专业情况。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学科专业,报考其他学科专业(含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报考阿尔伯塔学院(学院代码018)的考生,完成报名后须将本科阶段成绩单和英语证明材料扫描件(以“报考专业名称+考生姓名”命名)发送至邮箱alberta@wmu.edu.cn,以便进行资格初审。

    2.已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考试(成绩≥425分)的考生,请务必在“备用信息”栏填写英语成绩,格式为【四级xxx分或六级xxx分】。

    3.考生要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4.在网报系统中,往届生毕业信息以学历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为准,应届生学籍信息以《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为准。考生填写毕业专业时,必须选择具体专业,如“100201临床医学”“100202麻醉学”等,不能填写专业类别,如“1002临床医学类”,旧(新)学校名称或毕业专业若无选项,选择“其他”后再填写。

    5.通讯地址及联系电话将用于复试通知、寄发录取通知书等工作,请考生务必认真填写。通讯地址(省、市、县、地址、门牌号或信箱号、邮编、姓名等)及联系电话(建议移动电话填写本人手机号),必须确保在2027年8月前有效。考生所填信息必须详尽、准确,如因地址不详或电话无法联系等原因而出现投递错误或通知不到考生等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

    6.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应按我校要求如实填写相关信息,详见“报考条件”。2027年8月30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2026年10月20日前将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寄送至我校,方可通过审查。

    7.考生的学习经历从高中起填,如有休学、转专业等情况也需在“学习工作经历”栏注明,如“2019年9月-2022年6月,xxx学校(高中);2022年9月-2027年6月,xxx学校(本科)”。专升本考生请明确区分专科和本科学习经历,如“2019年9月-2022年6月,xxx学校(高中);2022年9月-2025年6月,xxx学校(专科);2025年9月-2027年6月,xxx学校(本科)”。

    四、考试

    (一)初试

    1.准考证打印: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身份证件参加初试和复试。

    2.初试时间和地点:2026年12月19日至20日 ,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具体考试时间、考场地点以本人准考证为准。

    3.初试科目:初试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的,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初试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的,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除《护理综合》外,我校其他初试自命题科目的题型以主观题为主。

    (二)复试

    1.复试前,我校将对考生的初试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大学期间成绩单、学籍学历证明等材料及考生报考资格进行严格审查。

    2.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并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请在生物化学、免疫学、生理学三门科目中任选两门,但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同等学力考生录取后原则上须延长一年学制。

    3.复试时间以教育部统一规定时间为准,具体复试安排、复试方案及通知由我校另行发布。

    五、录取

    (一)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以及考生入学考试的综合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本科阶段的学习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协议。本科定向考生应与定向单位沟通协调,征得其同意后再报考。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定向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将人事档案调至我校。

    (三)考生须在2027年8月30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国(境)内高校本科毕业证书或经相关专业机构认证的国(境)外教育机构合法学历学位证书。规定时间内未取得相关证书的,其录取资格无效。

    (四)新生(录取资格无效的除外)如要保留入学资格,须在入学前提出申请,经我校同意后,可参加工作一至两年再入学学习。

    (五)学校预计于2027年7月发放录取通知书,9月初组织新生入学并进行资格复查。

    六、学费与奖助学金

    (一)学费标准

    1.全日制:(1)非定向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10000元/年·生,其他非定向硕士研究生8000元/年·生;(2)定向硕士研究生20000元/年·生。

    2.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20000元/年·生。

    3.温州医科大学阿尔伯塔中外合作办学项目:70000元/年·生,详询阿尔伯塔学院。

    (二)奖助学金

    奖助学金标准参照《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教育收费及奖助体系实施办法》。

    七、学制与学习方式

    (一)学制

    学制三年。在规定学制时间内不能完成学业者,可以申请延长学习年限,延期期限最长为两年。超过最长学习年限尚未毕业者视为自动退学。

    (二)学习方式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实行相同的培养标准、毕业及申请学位要求,达到学校毕业和学位授予条件,授予研究生毕业证和硕士学位证。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八、其他说明

    (一)本简章由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及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二)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业务课考前辅导班,不委托任何社会培训机构进行考研辅导培训,不提供考研辅导材料,也不出售往年试题。

    (三)部分专业学位学生住宿根据实际录取情况安排至校外住宿点集中住宿。

    (四)请考生务必诚信参加考试,自觉遵守考试管理各项规定。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五)考生在各阶段请注意浏览研究生院网页(http://yjsy.wmu.edu.cn/招生工作),我校将第一时间在网页上公布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最新信息。

    九、招生咨询

    (一)单位代码:10343

    (二)咨询电话:0577-86689753

    (三)联系人:李老师、林老师、叶老师

    (四)电子邮箱:recruition@wmu.edu.cn

    (五)微信公众号: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教育(wzykdxyjsy)

    (六)网址:http://yjsy.wmu.edu.cn/ 招生工作

    (七)地址:浙江省温州市茶山高教园区温州医科大学同心楼401研究生院招生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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