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培养工作 >> 通知公告 >> 正文
  • 关于2013届全日制研究生申请延长学习年限的通知
  • 作者:  编辑:  来源:   浏览:; 时间:2013年06月05日 14:46
  • 2013届研究生:

    为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加强和完善延期毕业研究生的管理,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及我校实际工作情况,现将有关2013届全日制研究生申请延长学习年限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延长学习年限的申请对象:

    因故不能在规定学制内(一般为3年)按期毕业的全日制在校研究生。

    二、申请延期的流程:

    请申请延长学习年限的研究生于6月12日前填写《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延长学习年限申请表》(附件1),并根据申请表内容办理相应手续,一式三份,研究生院、学院、学生本人各执一份。

    三、延长学习年限学生的管理:

    1、申请延长学习年限者经批准并办理完相关手续后,具有学籍;

    2、申请延长学习年限者学籍归原所在学院管理,由学院编入下一年级进行管理,并按规定进行学籍注册,直至毕业;

    3、申请延长学习年限研究生,自延长之日起,停发研究生普通奖学金;

    4、申请延长学习年限研究生可自愿参加医疗保险,保险金额和管理细则不变;

    5、申请留校修读的延长学习年限研究生可申请校内住宿,按原标准按期交纳住宿费。遇特殊情况,由宿管中心视学校当年整体住宿安排及房源情况酌情处理。

    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院

    2013年6月5日

    附件: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延长学习年限申请表

CopyRight © 2024 温州医科大学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版权所有 技术支持:麦拓信息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