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科主建单位:
学校《2023年度学校第一期学科经费配置方案》(附件1)已经校长办公会和校党委会审议通过。2023年度学校学科配套及建设经费预算共4600万,含教育发展基金会划转至学校用于学科建设经费,4600万为本年度第一次学科经费分配,待学科建设省财政拨款确定后,再视情况追加。
为提高学科建设经费预算编制的准确性、科学性,切实提高经费预算执行效率和效益,现就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发展建设经费总计2090万,基础建设经费总计2510万,由学科主建单位统筹使用。建议附属口腔医院按1:1及以上配套基础建设经费,其它学院对配套不做要求。
二、各学科主建单位须填报《2023年度XX单位学科建设经费配置方案》(附件2),学科建设经费配置方案必须经过各单位学术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执行。负责临床医学学科建设的附属医院须结合省教育厅“十四五”新一轮一流学科建设工程和第五轮学科评估相关要求,择优遴选,并集体决策,确定本单位重点支持建设的优势特色学科或学科方向,同时遴选学科负责人。
三、各单位在“学科评估系统”(网址:https://xkpg.wmu.edu.cn/ )中导出的《2023年学科人员基本信息》(附件3)审核学科人员信息。学科人员不得重复填报,如有增加与删减请及时告知系统管理员进行调整;学科人员信息如有误,请及时通知学科人员更新;临床医学学科必须填写所属二级学科。
四、填报《2023年度XX学科建设目标》(附件4)。学校将整理分析学科团队的成果产出和建设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年度绩效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及时调整建设目标过低和实际完成目标能力较弱的学科。填写目标增长点详细情况,并从“学科评估系统”中导出学科存量信息,仔细核对,如信息有误请及时纠正反馈。
五、学科建设经费预算上报后原则上不能变更。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学科负责人编制《2023年度XX学科建设经费细化预算表》(附件5)。各学科负责人在编制经费预算时,要切实落实学科建设任务,合理分配学科建设经费,组织学科骨干集体论证,并做好论证、决策记录。各单位要严格审核,以确保学科建设经费预算方案的科学可行,并确保经费批准后的执行率和执行效益。
六、提倡经费使用效率,学校将实施经费动态调整管理制度,对于经费执行率低,使用不规范的学科,将适时扣减当年度的学校投入部分的学科建设经费,并削减下一年度核拨经费额度,扣减的经费将用于执行率和执行效益高的学科。医院投入的学科建设配套经费由附属医院自行调控。
七、学科建设经费不得用于基本建设、对外投资、偿还债务、支付利息、捐赠赞助等支出,不得用于建设项目之外的人员经费支出以及与建设项目无关的日常公用经费开支,不得用于省内高校间全职人员引进,不得提取工作经费或管理经费,不得用于按照国家规定不得列文的其他支出。如有新的学科经费管理办法文件出台,请参照新的管理办法执行。学科建设经费用于购置仪器设备、信息软件和举办学术会议等,需详细填写《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项目申报表》(附件6)。请严格核实100万以上大型设备购置。
八、材料上报方式
请于6月26日前上报如下材料:
(一)纸质材料
请各单位将审核签字盖章后的《2023年度XX单位学科建设经费配置方案》和《2023年度XX学科建设经费细化预算表》《2023年度XX学科建设目标》(含增长点清单)《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项目申报表》递交至学校研究生院学科办公室(茶山校区同心楼614室);
(二)电子材料
联系人:金晓凤 王教志,联系电话:0577-86699025。
附件:1.《2023年度学校各类学科建设经费配置方案》
2.《2023年XX单位度学科建设经费配置方案》
3.《2023年度XX学科人员汇总表》
4.《2023年度XX学科建设目标》(含增长点和存量清单)
5.《2023年度XX学科建设经费细化预算表》
6.《2023年度政府采购预算项目申报表》
关于做好2023年度学科建设经费预算工作的通知-发文.pdf
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院
2023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