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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推选温州医科大学第三届学术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通知
  • 作者:  编辑:  来源:   浏览:; 时间:2021年03月03日 13:56
  • 关于推选温州医科大学第三届学术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通知

    各相关部门、学院:

    根据《温州医科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温医大〔2017〕51号)(附件1)有关规定,温州医科大学第二届学术委员会于2021年6月任期届满,应依规进行换届选举。为做好我校学术委员会换届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术委员会委员人数

    本届学术委员会成员共45人。

    二、学术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条件

    (一)遵守宪法法律,学风端正、治学严谨、公道正派;

    (二)学术造诣高,在本学科或者专业领域具有良好的学术声誉和公认的学术成果;

    (三)关心学校建设和发展,有参与学术议事的意愿和能力,能够正常履行职责;

    (四)身体健康,全职在岗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在岗期间无违纪、无学术不端、无重大医疗事故,原则上在法定退休年龄前能够任满一届。

    三、学术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产生办法

    (一)学院的学术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推选办法:各学院在个人自愿申报基础上,根据候选人的基本条件,按《温州医科大学学术委员会候选人名额分配和人员组成表》(附件2),结合学科建设情况,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召集学院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进行民主投票选举产生委员候选人。实际投票人数达到应到人数的2/3及以上方可进行投票,被推荐人得票数达到参加投票人数的1/2及以上方可入选。

    (二)担任学校党政领导和职能部门负责人职务的委员由校学术委员会办公室根据校学术委员会的主要权责,提出委员建议名单。

    (三)经推选产生的委员候选人名单报研究生院汇总,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并经校长办公会审议、校党委会审定通过后由校长聘任。

    四、学术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推选工作纪律

    (一)委员候选人提供材料应真实有效。

    (二)严禁拉票贿选,严禁弄虚作假,严禁干扰推选工作。

    (三)如有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候选人资格,直至纪律处分。

    五、推选工作安排

    请各相关部门、学院于2021年3月18日前完成学术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推选工作,并将《温州医科大学学术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推荐表》(附件3)送交到研究生院,同时发送电子稿到邮箱research@wmu.edu.cn。联系人:金晓凤、王教志,联系电话:0577-86699025。

    附件1:温州医科大学关于印发学术委员会章程的通知温医大〔2017〕51号.pdf

    附件2:温州医科大学学术委员会候选人名额分配和人员组成表.docx

    附件3:温州医科大学学术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推荐表.docx

    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

    2021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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