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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建立我校贫困研究生档案库的通知
  • 作者:  编辑:  来源:   浏览:; 时间:2012年03月26日 11:07
  • 各有关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研究生资助工作科学化,规范化管理,决定从今年起,在我校全日制研究生中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库。通过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库,全面准确的了解和掌握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状况,制定符合各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际情况的资助政策,合理分配资助资源。为各类助学金的评定、勤工助学岗位的提供、国家助学贷款的申请等提供依据。请各二级学院本着对贫困生负责的态度,按照要求认真做好贫困生建档工作。

    一、认定原则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必须严格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做到公开、公平、公正,要坚持实事求是,实行本人申请和组织认定相结合的原则。

    二、认定标准

    认定标准分为一般困难和特殊困难2档,一般困难是指其家庭经济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学习生活基本费用;特殊困难是指其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家庭收入在政府认定的贫困线以下。

    三、认定程序

    1、各二级学院在本院范围内做好此次建档工作的宣传、教育和摸底工作。

    2、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详细说明其家庭经济困难情况。

    3、导师在评议栏内签署意见,然后将结果上报二级学院进行审查,审查可通过个别谈话、寝室调查等方式进行,无异议后确定本二级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及档次,建立本二级学院贫困生信息库。

    4、研究生部汇总各二级学院上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建立我校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档案库,以此为基础开展相关资助工作。档案库实行动态管理,每学年待新生报到后,要对全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一次资格复查,并对新生进行统计、认定,根据实际情况对档案库进行充实、调整。

    四、相关要求

    1、请各二级学院根据通知要求,安排专人负责此次贫困生建档工作,务必于2012年4月30日前完成。

    2、此次认定对象重点向孤残、单亲、烈士子女,父母重大疾病或其他遭受重大自然灾害地区的学生倾斜。

    3、各学院要妥善保管贫困生档案,并做好保密工作,确保贫困学生信息不外泄。

    温州医学院研究生部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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