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研究生工作 >> 通知公告 >> 正文
  • 关于2012届毕业研究生档案寄出的通知
  • 作者:  编辑:  来源:   浏览:; 时间:2012年06月26日 21:12
  • 2012届毕业生档案已经按照派遣方案于2012年6月26日通过机要局寄出,请2周后关注本人档案到达情况,转寄地址见附件。

    一、档案转寄地址原则上与报到证的台头地址一致。

    二、延期毕业的研究生将延期邮寄档案。

    三、关于改派

    1、受理对象:毕业时已领取就业报到证,因异地就业需要调整就业去向的毕业生。

    2、提交材料

    (1)毕业证书;

    (2)原就业报到证;

    (3)就业协议、劳动合同或用人单位的录用证明;

    (4)《浙江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方案调整审核表》。

    原未就业,直接在《浙江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方案调整审核表》盖接收单位及就业主管部门的章即可;原已就业,之后办理解约但未落实新单位申请档案、户口回原籍的,《浙江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方案调整审核表》中新单位和新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可不用盖章;原已就业,之后办理违约并落实新单位的,《浙江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方案调整审核表》印章盖全。

    往届生的就业方案的调整注意事项:

    (1)两年之内可以进行改派

    (2)程序与应届生相同

    3、改派主管部门:

    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毕业生就业方案用人单位和学校不得随意改变,无特殊原因,一般不予改派。如有特殊原因需要调整改派的,按下列原则和规定办理。

    (1)在外省就业,并在外省(自治区、直辖市)内跨市、地区用人单位之间调整的,由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主管毕业生调配部门办理改派手续。

    (2)浙江省内就业、跨市地用人单位之间调整的,由两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调整手续。不需到浙江省教育厅办理改派手续。

    (3)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调整的,由浙江省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浙江省教育厅学生处)办理改派手续。

    (4)按上述规定,毕业生需改派的不用到学校办理手续,直接到相关的地方主管毕业生调配部门办理改派手续。

    4、注意事项:

    ①以上各项手续材料齐全当日即可办结,办理地址:杭州市华星路203号一楼办事大厅,派遣改派咨询电话:0571-88008635;省外报到咨询电话:0571-88008656;

    ②手续中涉及的《浙江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方案调整审核表》、《浙江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遗失补办申请表》可在www.ejobmart.cn“办事指南”栏目“资料下载”模块里下载或在“研究生部-学生工作-相关下载”里下载。

CopyRight © 2024 温州医科大学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版权所有 技术支持:麦拓信息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