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6年浙江省学生资助工作要点〉的通知》(浙教办函〔2026〕64号)等有关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和资助成效推广,全面提升资助宣传教育的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6年温州医科大学“学生资助宣传大使”资助育人实践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组织
各培养单位按要求做好“学生资助宣传大使”选聘,结合相关工作组织学生开展资助育人实践活动。
二、活动内容
各培养单位遴选聘任优秀受资助学生担任“学生资助宣传大使”,动员他们利用寒暑假等假期,结合招生宣传和暑期社会实践,创新宣传形式,突出宣传重点,开展“筑梦家访·资助政策送到家”活动,组织学生进村入户宣讲资助政策;开展“薪火传承·青春榜样进校园”活动,组织学生回到家乡、回到初高中母校“现身说法”;开展地方公益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学生参加当地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志愿服务工作;开展校内常态化资助宣传活动,组织学生利用课余时间广泛宣传资助政策和育人成效。
三、工作要求
各培养单位要对“学生资助宣传大使”开展必要的资助政策、安全教育、演讲能力和新媒体宣传等培训,全方位提升他们的政策解读能力、安全防范能力、口头宣讲能力和新媒体传播能力等。
各培养单位要把“学生资助宣传大使”活动与社会实践、资助育人工作结合起来,为活动提供必要的条件保障和经费支持,建立健全参与活动学生的安全保障机制。建立考核激励制度,做好活动总结和成效评价,以适当形式宣传表彰表现优秀学生。
四、典型推荐
请各培养单位对“学生资助宣传大使”活动进行总结提炼,推荐报送成效显著的“学生资助宣传大使”个人材料和学校活动组织开展情况总结材料。学校将对所有报送材料进行评审,择优向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推荐3名研究生“学生资助宣传大使”。
(一)基本推荐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品学兼优,具有较强的责任感和感恩意识。
2.熟悉国家、省级和学校资助政策,热心公益,志愿参加资助政策宣传。
3.有较强的语言表达、沟通交流与组织协调能力。
4.积极参与国家、省级和学校资助政策宣传,并取得良好成效。
(二)推荐名额
各培养单位可择优推荐1-2名研究生申报“学生资助宣传大使”,“学生资助宣传大使”个人推荐材料要紧密结合以“学生资助宣传大使”身份开展学生资助宣传情况和取得的成果,可以图文并茂,字数在1500—2000之间。
(三)材料报送
请各培养单位于2026年9月4日前将《“学生资助宣传大使”个人推荐表》(附件1)、《“学生资助宣传大使”个人推荐汇总表》(附件2)、《“学生资助宣传大使”活动总结表》(附件3)经领导签字盖章后扫描版和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yjsyygb@wmu.edu.cn。
温州医科大学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
2026年7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