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经与经办银行协商,2026-2027学年新生就读地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现已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政策
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在校期间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毕业后利息由借款学生自付。
二、申请对象及比例
申请对象:2026级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研究生,今年上半年因故未办理贷款的个别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老生。已在户籍所在地成功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新生不再申请办理就读地国家助学贷款。
三、贷款金额及年限
1.贷款金额:每人每年可借款最高总金额为25000元。
2.贷款期限:统一填写10年。
3.此次成功申请的贷款将于2026年12月份下达,届时学校将统一下发到学生工行卡账户,并于次日扣除欠费金额。学费金额高于贷款金额的学生请将差额存在工行账户确保顺利扣费。此外,就读地学生助学贷款需一年一贷,此次申请贷款的新生明年如需续贷,请留意2027年4月老生贷款通知,及时办理续贷手续。
4.贷款学生在校期间出现学籍异动情况,请及时携带身份证、学生证及相关部门出具的学籍证明与经办银行联系,办理相关信息更改手续。如未及时办理将会造成首次还款日时间点提前至毕业前及产生逾期还款记录等不良后果,个人征信记录也将受到影响,请务必重视。(中国工商银行温州城南支行地址:学院西路177号客户经理室,联系电话黄经理0577-88855657)
四、贷款申请所需材料及整理顺序
序号 | 材料名称 | 份数 | 备注 |
1 | 《中国工商银行温州市分行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 | 2 | 具体填写规范详见附件2 |
2 | 《温州医科大学学生信用助学贷款信息表》 | 1 | |
3 | 《大学生品行说明书》 | 1 | |
4 | 《家长还款承诺书》 | 1 | 须由父母签字及指印 |
5 | 借款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 1 | 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需将正反面复印至同一页面。学生证复印至同一页面 |
6 | 借款人学生证复印件 | 1 | |
7 | “老师见证人”身份证复印件 | 1 | 见证人为辅导员最佳。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需将正反面复印至同一页面。 |
8 | “老师见证人”工作证复印件 | 1 | |
9 | “学生见证人”身份证复印件 | 1 | 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需将正反面复印至同一页面。学生证复印至同一页面 |
10 | “学生见证人”学生证复印件 | 1 | |
11 | 浙江省学生资助对象认定申请表 | 1 | 黑色水笔填写 |
贷款相关材料详见附件1下载,具体填写要求详见附件2。所有申请材料都必须用A4纸,申请材料按上表顺序整理成一份,用长尾夹固定。
五、材料报送时间
请以学院为单位于9月30日前将学生贷款申请纸质材料交至研究生院研工办(同心楼617室),并发送《温州医科大学学生国家助学贷款登记表》(附件3)电子稿至yjsyygb@wmu.edu.cn,计划将在10月份组织学生现场签定合同,面签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温州医科大学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
2026年9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