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教财厅〔2016〕6号)等文件精神,现启动2026-2027学年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在校研究生。
二、认定时间
即日起至9月30日。
三、认定标准
根据其家庭经济状况分为特别困难、困难和一般困难三个档次。
(一)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认定标准
1.城市低保及低保边缘家庭学生;
2.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
3.孤儿、烈士子女、持证残疾学生;
4.低收入农户家庭学生;
5.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
6.因其它特殊原因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
(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标准
1.单亲家庭子女且家庭无经济来源;
2.父母年迈或残疾,丧失劳动力;
3.本人或直系亲属患有严重疾病;
4.本人或家庭遭受重大突发状况(主要指遭受重大自然灾害、重大突发意外事件、重大疾病等情况)导致家庭经济较为困难;
5.因其它原因造成家庭经济比较困难的。
(三)家庭经济一般困难学生认定标准
1.父母一方或双方下岗(失业)无固定经济收入;
2.家中子女较多且家庭经济负担较重;
3.来自贫困和边远地区低收入家庭;
4.本人或家庭遭受突发状况导致临时家庭经济困难;
5.因其它原因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
四、工作流程
(一)贫困认定
可以采纳调查研究与个人申请的两种方式进行贫困认定。
1.各学院开展调查研究工作,采用大数据分析(勤工助学、绿色通道、助学贷款等情况)、导师与学生组织反馈、个别访谈等方式,深入直观的了解学生家庭经济情况,对确实存在经济困难的研究生,可直接进行认定。
2.学生个人存在经济困难的,可以直接向学院提出申请。申请的研究生须提交相关贫困证明。
(二)结果报送
贫困研究生名单经学院审议通过后,须将《2026-2027学年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认定名单汇总表》报学校研究生院备案,Excel版和PDF盖章版发送至yjsyygb@wmu.edu.cn。
(三)后续跟踪
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后各学院应动态跟踪入库困难研究生的在校学习生活、资助享受、心理健康等综合情况,结合学生实际困难,自主制定个性化帮扶方案、开展精准帮扶。
为确保本次认定工作客观、公正,研究生院设立公开监督电话:0577-86699696,邮箱:yjsyygb@wmu.edu.cn,接受问题投诉,接受广大师生监督。
2026-2027学年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认定名单汇总表.xlsx
温州医科大学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
2026年9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