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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作流程
  • 作者:  编辑:  来源:   浏览:; 时间:2011年04月19日 14:41
  • 一、研究生招生基本流程

    1、博士研究生(含硕博连读)招生

    12月份报名→3月份初试→5月份复试→6月份录取→9月份入学

    2、硕士研究生招生

    10月份报名→1月份初试→4月份复试→6月份录取→9月份入学

    4月份在国家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中进行硕士调剂工作。

    3、在职生物医学工程硕士招生

    7月份报名→10月份初试→12月份复试→1月份录取→3月份入学

    4、港澳台研究生招生

    11月份报名→4月份初试→5月份复试→6月份录取→9月份入学

    5、外国留学生攻读硕士研究生招生

    拟于2012年开展。

    6、研究生课程进修班招生

    6月份报名→9月份录取→10月份入学

    二、研究生培养工作流程:

    1、全日制科学型研究生培养流程:入学注册→课程学习→制订培养计划→科学研究、教学实践和临床工作→开题→中期考核→学位论文工作→论文评阅→预答辩与答辩申请→答辩→毕业→学位授予→材料归档

    2、全日制专业型研究生培养流程:入学注册→课程学习→制订培养计划→临床工作和教学实践→开题→中期考核→学位论文工作→临床技能毕业考核→论文评阅→预答辩与答辩申请→答辩→毕业→学位授予→材料归档

    3、在校生在读证明办理流程:研究生部网页-培养工作-相关下载一栏下载《温州医学院研究生在读证明申请》→经导师、学院审核→研究生部培养办公室。

    4、学位英语考试:

    考试对象:研究生应届毕业班大学英语六级成绩未达到425分或未取得六级合格证书者。

    报名时间:每年三月份,考试时间:每年四月份。

    考试题型、难度:与国家大学英语六级考试相当。

    5、临床能力毕业考核:

    考核形式:理论科目笔试、临床技能操作考核

    时间:每年四月份

    考核内容及方法:详见《温州医学院临床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毕业临床技能考核实施细则(试行)》

    6、论文评阅、答辩及学位申请:

    提交学位论文评阅时间:每年3月中旬或9月中旬。

    学位论文答辩时间:每年5月中旬或11月中旬。

    学位授予及证书发放时间:每年6月中旬及12月中旬。

    7、在职申请学位培养流程:入学注册→课程学习→参加同等学力全国统考→资格审查进入第二阶段→开题→学位论文工作→论文评阅→预答辩与答辩申请→答辩→学位授予→材料归档

    8、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习:

    报名流程:6月公布招生简章和组织报名→9月发录取通知→10月开学

    9、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结业:

    硕士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员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的学习并经考试合格后,研究生部将在课程结束后3个月内发结业证书发给《温州医学院硕士研究生课程进修结业证书》。

    10、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

    申请者条件:申请人必须是学士学位获得者,并在获得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

    报考时间:每年3月

    考试时间:每年5月

    成绩公布:每年8月中下旬,查询方式:短消息订制查询(详见:http://www.cdgdc.edu.cn/

    三、毕业研究生就业手续办理流程

    1、研究生就业推荐程序

    本人如实填写→导师签字→学院签署意见→研究生部签署意见

    2、就业协议书签订程序

    毕业生填写→用人单位盖章→主管部门盖印→单位所在城市人事部门(当地人事局或人才交流中心、高校由高校人事处)批准盖印→学院签署意见→研究生部签署意见→派遣→6月底或7月初下发报到证。

    3、就业协议书解约程序

    签约单位开具“同意解约”的书面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本人填写“温州医学院研究生就业协议书更换申请表” →导师签署意见→学院盖章→将解约的书面证明材料、“申请表”及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的原件材料交至研究生部→省就业办受理、公示、审批→通知受理学生领取新协议书

    4、改派程序

    受理对象:毕业时已领取就业报到证,因异地就业需要调整就业去向的毕业生。

    (1)在浙江省内跨市(县、区)调整就业去向的毕业生,请直接带齐材料到两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调整手续,不需经过浙江省教育厅审批。

    (2)跨省调整就业去向,由市级单位调整至省级、中直单位,或由省级、中直单位调整至市级单位的毕业生,到浙江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办理改派手续。提交材料:1.毕业证书;2.原就业报到证;3.就业协议、劳动合同或用人单位的录用证明;4.《浙江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方案调整审核表》

    说明:1.以上各项手续材料齐全当日即可办结,办理地址:杭州市华星路203号一楼办事大厅,派遣改派咨询电话:0571-88008635;省外报到咨询电话:0571-88008656;杭州市滨江高教园区浙江医学高等专科学校西侧活动中心二楼(至善路337号),咨询电话:0571-87778792。2.手续中涉及的《浙江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方案调整审核表》,可在www.ejobmart.cn“办事指南”栏目“资料下载”模块里下载或直接向窗口工作人员领取。3.所需材料中毕业证书和身份证可以是复印件。4.改派调整时间毕业后是2年内,超过时限一律不予办理(毕业后2年内是指毕业后第3年年底前,如2009年7月毕业,就业手续截止到2011年12月31日)。5.户口迁移证上迁往地址的修改请联系户口迁移证签发派出所。

    5、毕业档案转递流程

    (1)毕业生的档案属于机密材料,按照相关的规定通过国家机要局邮寄档案,档案转寄地址原则上与报到证的台头地址一致。研究生部将于每年7月份统一寄出毕业研究生档案。(投递结果将公布在研究生部网页)

    (2)延期毕业的研究生将延期邮寄档案。

    四、研究生导师资格评审程序

    申请→证明材料交所在单位→学院审核→推荐→校学位委员会差额评审→校长办公会批准确定

    五、研究生导师资格复审程序

    个人申请→所在单位评审→研究生部审核→校学位委员会审议→院长办公会批准确定

    六、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建设经费报销流程

    1. 每周一至周三集中办理报销手续(寒暑假期间为每周一上午办理),其它时间概不受理。

    2. 报销经费5000元以内由学科、实验室负责人审核后报研究生部学科建设办公室审批,并加盖“温州医学院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经费审核章”;5000元以上需研究生部主任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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