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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浙江省绍兴市上虞人民医院赴温州医科大学公开招聘卫技人员公告
  • 作者:  编辑:  来源:   浏览:; 时间:2018年11月21日 14:34
  • 为满足上虞人民医院卫技人才需求,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赴温州医科大学校公开招聘卫技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绍兴市上虞人民医院卫技人员30名。具体名额如下:

    绍兴市上虞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岗位表

    岗位

    招聘

    人数

    资格条件

    医学院校招聘点

    现场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

    学历学位

    专业

    网上报名

    截止时间

    报名邮箱

    外科

    8

    硕士

    临床医学、外科学(含:普外科、骨外科、胸心外科、神经外科、肝胆外科、甲乳外科、肛肠外科)

    温州医科大学

    2018年11月29日

    2018年11月26日

    sy_hospital@163.com

    联系电话:0575-82185308

    内科

    9

    硕士

    临床医学、内科学(含:心血管病、血液病、呼吸系病、消化系病、内分泌与代谢病、肾病、风湿病、传染病、肿瘤内科)

    口腔科

    1

    硕士

    口腔颌面外科学、口腔医学

    妇产科

    1

    硕士

    妇产科学

    皮肤科

    1

    硕士

    皮肤与性病学

    临床各科

    6

    本科

    临床医学

    麻醉科

    2

    本科及以上

    麻醉学

    放射、超声

    2

    本科及以上

    医学影像学

    二、招聘范围和资格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

    2.招聘范围:温州医科大学本部2019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学位毕业生;2019届全日制普通高校重点医科大学(985、211大学)本科学历学位毕业生;2019届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

    3.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学位的毕业生年龄30周岁以下(1988年11月2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毕业生年龄35周岁以下(1983年11月21日以后出生),以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

    4.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5.身体健康。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和地点: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报名表见附件)。现场报名时间为2018年11月29日上午9:00—11:30,逾期不再受理。报名地点为温州医科大学求新楼报告厅

    报名时考生如实填写《绍兴市上虞人民医院院校招聘报名表》并粘贴近期一寸免冠照片,同时应提供下列材料:身份证、就业协议书、就业推荐表、成绩单及其他报考职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还须提供执(专)业资格证书和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每人只准限报一个岗位,考生所报考的岗位一经确认,不得更改。

    (二)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报名人数原则上不低于招聘人数3倍,紧缺专业岗位可适当放宽,不足比例的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资格审查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立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应聘者承担。

    (三)考试方式

    本次考试采取面试形式。具体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内容为专业知识及公共知识。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

    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公布。各招聘职位分别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签订《就业协议书》并由各用人单位当场发给拟聘用人员《拟聘用意向通知书》。

    (四)体检、考察

    体检按《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 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 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 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文件执行。体检将统一安排,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

    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的,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放弃聘用资格的,所招职位缺额不再递补,拟聘用意向通知自动作废。

    (五)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绍兴市上虞区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相关手续。

    被聘用对象必须于2019年8月5日前将个人档案转入上虞区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并持《拟聘用意向通知书》、毕业证、学位证报到。凡逾期不报到者或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报考职位规定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其他事项

    1.聘用人员列入报备员额编制管理,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原则上首次聘期五年。聘用期内原则上不允许调动或报考其他单位。聘用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2.具有双专业的毕业生,不能以辅修专业报考。

    3.考生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如因选报岗位不当或所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本人考试或聘用的,由考生本人负责。凡提供虚假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4.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2017年10月9日人社部第35号令)执行。

    5.招聘过程中未尽事宜,由招聘领导小组集体讨论研究后确定。

    6.有关事项可具体向绍兴市上虞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组织人事科咨询,咨询电话:0575-82116899。

    附件:绍兴市上虞人民医院院校招聘报名表.docx

    绍兴市上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绍兴市上虞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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