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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做好2026年上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与实践成果答辩及学位信息提交工作的通知
  • 作者:  编辑:林振星  来源:   浏览:; 时间:2026年05月09日 16:00
  • 各相关研究生培养单位、各位申请人:

    2026年上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工作已完成。为确保学位授予工作规范有序进行,现将答辩、材料提交及学位信息报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答辩对象

    已通过学位论文评阅,且经导师及所在培养单位审核同意的2026年上半年学位申请人员。

    所有通过答辩并拟申请学位人员,均须按要求完成相关材料及学位信息提交。

    二、时间安排

    1.学位论文与实践成果答辩:须于6月8日前完成(具体时间以各培养单位通知为准)。

    2.纸质毕业材料上交:须于6月15日前提交至所在培养单位。

    3.答辩电子材料及学位信息提交:须于6月17日前完成。

    4.电子版论文终稿提交(图书馆、研究生系统):须于6月22日前完成。

    三、学位论文答辩工作

    (一)论文修改

    根据论文评阅意见,在导师指导下完成学位论文修改完善。

    评阅意见书将陆续上传,请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查看,论文格式按照附件9要求执行,并填写《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修改确认书》(附件13)。

    (二)答辩申请

    1.填写并提交《学位论文答辩申请表》。

    2.正式答辩前须完成预答辩,具体安排由培养单位组织。

    3.答辩申请须经导师签字同意、培养单位审核通过后方可开展答辩。

    四、答辩后材料提交

    (一)答辩信息录入

    通过答辩人员须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完成答辩准备信息录入,可本人填报或由培养单位统一录入。

    学生端操作路径:学位→答辩准备信息→录入并保存提交。

    (二)纸质材料提交

    按照8类材料清单(全日制博士/专业型博士/在职博士/全日制学术型硕士/全日制专业型硕士/同等学力硕士等,见附件)整理并提交纸质材料。

    特别提醒:学位论文终稿中的“独创性声明”“使用授权声明”须亲笔签名,不得使用扫描打印件。

    (三)电子版论文终稿提交

    1.图书馆系统提交

    登录图书馆官网(http://lib.wmu.edu.cn/)→论文提交→上传PDF终稿,6月22日前完成。

    2.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提交

    登录系统→学位→提交学位论文→上传PDF终稿→提请导师审核通过。

    3.注意事项

    ①无论是否涉密,均须提交电子版论文。

    ②申请论文保密须填写《保密申请表》(附件12)并报培养单位。

    ③博士电子版论文须与纸质版完全一致,用于后续学位论文抽检。

    ④图书馆咨询电话:0577-86689850。

    (四)答辩经费报销

    论文与实践成果答辩相关费用由各培养单位按规定列支报销(培养基地按合作协议执行)。严禁二级培养单位及个人向学生收取或授意学生垫付、支付任何相关费用,研究生指导教师不得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财物。答辩费须按财务要求通过银行卡转账发放,请准确填写《答辩费发放表》(附件11)。

    五、学位信息提交

    1.按照附件1—8中“学位信息提交具体内容及方式”要求,准确完整填报学位信息,同等学力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完成相应操作。因本人报送不及时、信息错误导致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2.《基本信息表》须打印并亲笔签名,与其他材料一并提交。

    3.信息数据代码参照附件10《学位授予信息年报数据结构及代码手册》执行。

    六、其他要求

    1.提交的学位论文须为完成全部修改、严格按规范格式排版的终稿。

    2.学位申请及答辩须坚持实事求是,严禁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学位申请资格。




    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院

    2026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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