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健全研究生培养全过程质量管控体系,压实学位论文与实践成果质量主体责任,依据《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与实践成果抽检办法》(温医大〔2025〕44号)相关规定,学校组织开展2026年学位论文与实践成果校级抽检,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抽检方式与重点范围
本次校级抽检采用双盲评审模式,抽检对象为历年已授予博士、硕士学位的学位论文及实践成果。重点抽检范围如下:
1. 答辩双盲评审中专家平均分低于75分的论文、实践成果;
2. 近3年被上级抽检认定为“存在问题学位论文/实践成果”、或校级抽检评定为“不合格”的导师所指导的全部学生成果;
3. 校外联合培养、导师中途离职更换、导学关系存在矛盾等情形下的学位论文与实践成果;
4. 新上岗导师、新增学位授权点产出的首批学位论文、实践成果;
5. 其他需要重点关注的相关情形。
二、材料报送要求
(一)报送内容
各单位根据单独下发的本单位抽检论文清单,统一提交两类材料:
1. 《论文信息汇总表》(附件);
2. 对应研究生学位论文全文、论文摘要,须与上级统一交存版本一致,隐去作者、导师等信息后使用抽检封面(附件)。
(二)填报与命名规范
1. 汇总表规范:表格必填栏目完整填报,选填栏目可不填,不得随意删减表格信息。
2. 文件命名规范:
学位论文PDF:10343_学号_LW.pdf(示例:10343_202212002_LW.pdf)
论文摘要TXT:10343_学号_ZY.txt(示例:10343_202212002_ZY.txt)
(三)报送要求
1. 抽检材料打包规范
全部抽检材料压缩打包,压缩包命名格式:培养单位名称+2026年校级抽检,于2026年7月31日前发送至学位办邮箱:wzykdxyjsyxwb@163.com。
2. 规范性整改论文配套报送
针对此前论文统一交存规范性核查中存在相应问题、需整改的学位论文,各单位完成全部整改工作后收集:单篇论文文件以“学号+姓名”命名,统一存放至名为“培养单位名称+规范性核查整改后论文”的独立文件夹内,于2026年7月31日前发送至邮箱:linzhenxing@wmu.edu.cn。
三、抽检结果处置运用
1. 抽检工作完成后,研究生院将及时公布抽检结果,并同步通报至相关培养单位。
2. 若学位论文、实践成果校级抽检评定为不合格,将严格按照《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与实践成果抽检办法》,依规落实整改、追责及相关处理程序。
四、工作要求
请各培养单位高度重视学位质量抽检工作,安排专人负责材料梳理与汇总,严格按期完成报送,保障本次校级抽检平稳有序开展。
联系人:林老师、徐老师
联系电话:0577-86688010
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院
2026年7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