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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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做好2021年下半年论文答辩及学位信息提交工作的通知
  • 作者:  编辑:  来源:   浏览:; 时间:2021年11月02日 14:22
  • 各申请2021年下半年论文答辩的有关人员:

    2021下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工作已完成,现就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信息提交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象

    通过学位论文评阅并且经导师和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指导委员会同意者,方能进行学位论文答辩。所有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并拟在2021年下半年申请学位者,须按时提交学位信息。

    、时间

    务必于122日前完成答辩工作(具体时间另见各学院通知),126日前将所有毕业材料上交到学院,129日前完成答辩相关电子材料和学位信息的提交。

    三、论文答辩

    (一)修订学位论文

    请在导师指导下,根据评阅意见修改学位论文(论文格式注意事项详见附件1)。论文评阅意见查询方式如下:

    1、校外盲审意见:(1)凡科系统中研究生登录学位论文评阅系统(网址:http://wmu.lwglxt.com/),下载查看“一次评阅意见”。(2)研究生系统查看路径,学位——申请状态查询——5.论文评阅——校外送审评阅书。

    2、校内评审意见:(1)凡科系统中研究生登录学位论文评阅系统(网址:http://wmu.lwglxt.com/),点击论文题目,查看论文右侧的评阅结果。(2)研究生系统查看路径,学位——申请状态查询——5.论文评阅——下载论文评阅书。

    (二)申请答辩

    1、提交答辩申请

    (1)2016级及以前的全日制研究生:

    登陆研究生院网站旧版“学生服务系统”(网址:http://wyd.yjsy.wmu.edu.cn/pyxx/login.aspx),点击“毕业与学位”—“学生答辩申请”,填写并提交答辩申请,在线打印“答辩申请表” (注:需在内网下登录,若无法登录,请自行打印)。

    (2)同等学力人员、在职生物医学工程硕士、2017级及以后的全日制研究生:

    无须通过学生服务系统提交答辩申请,请直接填写并打印附件3、4、5、6、7、8中的《答辩申请表》。

    2、审核签字

    申请学位论文答辩,须经导师和“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指导委员会主任”(详见附件2)签字同意。

    四、答辩后事宜

    (一)提交纸质材料

    参照“全日制博士学术型”、“全日制博士专业型”在职博士专业型”“全日制硕士学术型”、“全日制硕士专业型”、“同等学力学术型”、“同等学力专业型”、及“在职生物医学工程”八类清单(详见附件3、4、5、6、7、8),根据负责学院的时间安排,按时将纸质材料提交至负责学院,所交材料须严格按照清单目录的顺序进行整理。

    注:提交的学位论文纸质版终稿,最后页的《学位论文独创性声明》和《关于学位论文使用授权声明》必须是亲笔签名,不能用扫描件直接打印!

    (二)提交论文电子版终稿

    1、提交方式

    (1)PDF版本论文终稿(全体研究生均须答辩通过后于12月20日前提交):登录图书馆网站(网址:http://lib.wmu.edu.cn/)——“服务”——“论文提交”栏,提交PDF版本的电子版论文终稿,提交注意事项详见附件9。

    (2)PDF版本论文终稿(2017级及以后的研究生答辩通过后须提交):

    登录新版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学位——提交学位论文——上传PDF、Word版本的电子版论文终稿——及时联系导师对论文终稿进行审核——导师审核通过才算提交成功

    2、注意事项

    (1)所有申请学位人员的电子版学位论文终稿,无论是否申请保密,均须提交到相应系统进行存档。

    (2)学位论文需保密者,必须填写《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保密申请表》(详见附件10)、注明保密年限并递交至负责学院,否则不予保密。

    (3)提交的电子版学位论文将用于国务院和浙江省学位论文抽检,必须与提交的纸质版学位论文终稿一致。

    (4)WORD转换为PDF格式的软件,可从图书馆网页下方的“软件下载”栏目下载。

    (5)PDF电子版论文终稿提交如有疑问请咨询图书馆B707或拨打0577-86689850。

    (三)答辩经费报销

    答辩费请至负责学院进行报销。

    根据我校财务报销管理规定,答辩费必须经银行卡转账发放,请务必完整填写答辩费发放表(详见附件11)。

    五、学位信息提交

    1、提交内容及方式

    请根据附件3、4、5、6、7、8内对应的 “学位信息提交具体内容及方式”,及时、准确地提交学位信息。如不按规定要求造成个人信息无法上传或个人学位信息错误,由学位申请人自行负责。

    2、注意事项:

    (1)《基本信息表》用A4纸打印,亲笔签名,并连同其它答辩材料一并递交至负责学院。

    (2)提交的“个人电子照片”必须与上交的制作学位证书照片一致(同等学力人员的照片还必须与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上的“考生上传照片”为同一张照片),否者后果自负(照片要求详见附件12)。

    (3)信息提交所需数据代码详见《学位授予信息年报数据结构及代码手册》和《数据代码库》(附件13)。

    、其他

    1、学位论文分类号,详见附件14。

    2、《学位申请表》中“研究生成绩单粘贴处”一栏,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学员可复印《研究生课程班结业证书》或成绩单后黏贴,全日制博士、在职博士、全日制硕士、在职攻读生物医学工程硕士学员务必黏贴带红色学籍成绩章的成绩单。

    3、申请答辩者须严格按照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答辩程序所要求的内容开展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如发现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申请学位资格。

    七、联系方式:

    研究生院、各二级学院联系方式(区号:0577)

    部门

    电话

    地址

    联系人

    研究生院 学位办

    86688010

    茶山校区同心楼624

    林老师、黄老师

    二级学院

    第一临床医学院、

    信息与工程学院

    55578595

    瓯海区上蔡村南附属第一医院新院区1-4C11办公室

    金老师

    第二临床医学院

    85676876

    附属第二医院龙湾院区行政北楼1006室

    石老师

    眼视光学院、

    生物医学工程学院

    88068950

    学院路校区附属眼视光医院医教楼20楼教育教学处

    方老师

    检验医学院、生命科学学院

    86699739

    茶山校区同仁楼7A316室

    林老师

    基础医学院

    86689961

    茶山校区同仁楼7A207

    刘老师

    药学院

    86689630

    茶山校区求真楼11A512

    周老师

    公共卫生与管理学院

    86699182

    茶山校区同仁楼7B303-2室

    许老师

    护理学院

    86689836

    茶山校区同仁楼7D304室

    黄老师

    口腔医学院

    88066005

    学院路校区东教学楼137室(科教部)

    刘老师

    精神医学学院

    86699862

    茶山校区同仁楼7A105

    孙老师

    创新创业教育学院

    86699201

    茶山校区同仁楼7C106-1

    潘老师

    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院

    2021年11月2日

    附件1-14.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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