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论文及优秀实践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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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开展“2018年浙江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评选的通知
  • 作者:  编辑:  来源:   浏览:; 时间:2019年06月13日 10:53
  • 各二级学院:

    为强化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创新能力培养,深化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提高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浙江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评选试行办法》(浙研教字第〔2019〕08号)规定,现启动“2018年浙江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评选工作。

    一、申报范围

    到19年6月底为止所有的专业学位在读研究生或19年6月底之前毕业1年内的专业学位学生在学期间自主取得的专业相关实践,符合申报条件的,均可申报。

    毕业生计算为:。

    二、申报成果形式

    申报成果形式分为应用设计类、实践报告类。应用设计类包括工程设计、产品及设备研发、技术(工艺)研发、规划设计等;实践报告类包含调研报告、解决方案、实务案例等。

    注:专利、发表论文、获奖、产品或技术设计及其推广,及其他反映成果水平的形式均可。

    三、申报材料

    1.纸质材料

    (1)《浙江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申报表》(如下简称“申报表”)(注:《申报表》的“培养单位意见”栏目不用加盖学院公章及负责人签字)。

    (2)《申报表》的“与成果相关的支撑材料清单”栏目涉及的材料制作清单目录,并按清单目录提供纸质支撑材料。

    2.电邮材料

    (1)《浙江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申报表》

    (2)《申报表》的“与成果相关的支撑材料清单”栏目涉及材料。

    实践报告类提供报告书;获奖证书、专利证书、发表论文或直接反映本成果水平的材料等相关支撑材料;推广或使用单位证明书,或经济、社会效益评估证明书等相关资料;应用设计类提供产品或技术说明、设计方案等;

    所有电子材料文件名需注明材料名称、单位及第一完成人(如:获奖证书_**大学_姓名)

    四、评选程序

    1、个人申报。个人自愿申报,向所在学院提交申报材料;

    2、学院推荐。申报人所在学院择优推荐。推荐成果及申报材料经学院审核、无异议后交由校研究生院。推荐名额如下:(1)第一临床医学院、信息与工程学院;第二临床医学;眼视光学院、生物医学工程学院;药学院等4个学院,每个学院限额5人。(2)其他学院各限额2人。

    3、研究生院根据学院推荐择优推荐浙江省研究生教育学会。

    五、报送研究生院要求

    1、所有材料需在2019年6月25日前报送到研究生院。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钱雷、金晓凤。

    2、电邮材料发送至wzmcyjsyxwb@163.com

    附件: 附件:浙江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申报表.docx

    浙江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评选试行办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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